国家艺术基金年度艺术人才培养资助项目《文化艺术品牌经营管理人才培养》招生简章
项目背景
文化艺术品牌的孵化和经营管理是围绕创新能力建设,将人文艺术与创意产业相结合的重要转型步骤,是当前国家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发展的一个紧要环节。经过改革开放40年和文化产业长足发展的20年,诞生了很多可圈可点的文化艺术品牌孵化与经管的优秀案例,如地方历史文化遗产的活化、博物馆系统的大众传播和衍生品市场、影视业和演艺业的集团上市公司、互联网文化艺术内容平台的成长等等。如今,面对国家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开放以及全球化、命运共同体等文化大方略,中国文化艺术品牌成长、塑造尚欠缺一整套、一系列良好的理论规律的总结,及其在教育教学上的落实。
项目简介
本人才培养项目针对国内文化艺术行业现状和短板,及各文化艺术经营管理主体提炼其品牌价值、层次、技术等方面的需求,面向从业人员进行人文艺术修养和企业经营管理能力的提升培养,为之策划设计了专业型、集中型、沉浸型知识传授体系和调研、实践性强的培训计划。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杭州师范大学,作为一所综合性大学,杭师大在实施项目方面具有必要的基础,教学资源丰富,设施条件齐全。本项目执行主体杭州师范大学文化创意学院,目前拥有动画、网络与新媒体、文化产业管理等专业,以及戏剧影视学一级学科硕士点。该学院是根据杭州市委市政府的发展规划建立的一所专门学院。其中,杭师大文化创意产业研究院依托学院教学和科研资源,常年联合社会各界专家、企业机构,致力于打造文化创意产业尤其是网络文艺的专家智库、理论研究基地和人才培养高地。
国家艺术基金简介
经国务院批准,国家艺术基金(英文名称为ChinaNationalArtsFund,英文缩写为CNAF)于年12月正式成立,旨在繁荣艺术创作,培养艺术人才,打造和推广精品力作,推进艺术事业健康发展的公益性基金。国家艺术基金的资金,主要来自中央财政拨款,同时依法接受国内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捐赠。国家艺术基金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尊重艺术规律,鼓励探索与创新,倡导诚信与包容,坚持“面向社会、公开透明、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工作原则。
本项目安排
项目时间:年6月3日至8月2日
项目地点:1、集中授课、培训地点:杭州师范大学仓前校区2、项目交流、创作、成果展示等艺术实践地点:杭州师范大学、拱墅区、余杭区等
师资力量:白先勇(昆曲)、柳冠中(设计)、范周(文化产业)、崔巍(歌舞剧)、陈星(艺术教育)、赵依芳(影视)、夏烈(网络文艺)等。(更多名家敬请期待。)
课程内容:《文化艺术IP孵化》、《文化品牌与文化企业经营管理》、《非遗及传统文化艺术活化》、《文化投资学》、《媒体融合与文化艺术品牌》等。
招生范围:本培训项目面向全国招生,通过竞争择优入选学员30名。入选学员的年龄原则上为45岁以下,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从事本行业工作满3年以上,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为人正派;已经取得一定成就的青年艺术人才。同时,学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其中的一条:
1.取得相关专业副高级(含副高级)以上职称的;
2.在文化事业单位与文化产业公司担任中层管理以上级别的从业者,或单位、公司推荐证明的骨干人员;
3.在地方基层宣传部有关口子上担任文创、文旅岗位管理工作,由地方基层宣传部有关单位批准参与的公务员或事业单位从业人员;
4.在本行业有一定影响力和研究成果,获省级以上奖项或承担省级研究课题的高校教师与研究人员。
学员管理:学员入选后,其名单和个人简历除了在杭州师范大学备案外,报送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备案。在培训中学员发生下列任一情况,取消培养计划:
严重违反国家法律和培训有关的规章制度;
在学习中给培训造成不良影响和重大经济损失;
在学习、创作实践中,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成果;
出勤率低于培训周期90%的。
课程设置
集中授课:年6月3日-年6月22日
采风调研:年6月23日-年7月23日
集中培训:年7月24日-年8月2日
学员优秀作品将于年8月上旬在杭州师范大学进行展览。
报名流程
(1)签字、盖章的“文化艺术品牌经营管理人才培养”项目报名表(见文末附件);
(2)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作品获奖证书及相关业绩材料,正面免冠1寸蓝底照片4张。
注:初审一律采用电子版报名。请将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学位和职称证书、获奖证书、作品、相关业绩材料等打包,并以附件形式发送至项目邮箱。正式录取人员需递交以上材料纸质文件(复印件)一式两份用于备案。
(3)录取名单公示后,入选学员提交其所在单位出具的保证培训期间全程脱产学习纸质证明。
将学员简历表及相关材料以附件的形式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邮箱地址见文末)
报名截止日期:年4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录取名单公布日期:年5月10日
培训费用
本项目为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参加培训学员在培训期间的往返交通费、培训期间的食宿、学习费用均由项目主体承担。关于交通费报销请参见《学员往返交通费报销说明》。(见文末附件)
成绩评定
成绩评定主要针对学员课业完成的质量进行打分,具体标准(以百分计):出勤占20%;阶段创作(论文、草图、方案等)占30%;最终完成创作占30%;参加展览、发表作品占20%。经评定、考核合格后,可获得由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颁发的《结业证书》。
报名工作联系人:许老师
单位:杭州师范大学
(),许老师
传真:()
咨询及材料报送邮箱:hsdysj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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