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
按照省政府和投资主管部门要求,为做好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备案信息与我省投资项目3.0平台等信息联通工作,省生态环境厅已协调生态环境部,在建设项目环评登记表系统中增加了投资项目赋码填报功能,并于2月20日投入使用。请各投资类项目业主在申报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系统时别忘记填写项目赋码(发改或经信部门立项取得的赋码,属于非投资项目类可忽略不填),以便环评备案信息与该项目的其他各类报批信息通过赋码进行信息联通。请市发改局、经信局、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临海分局以及各镇街道工办、环评中介机构等相关单位在日常工作中做宣传工作,积极引导投资项目类业主在申报环评登记表备案系统时填写项目赋码,便于我市按上级要求做好建设项目环评登记表系统与我省投资项目3.0平台的信息每联互通工作。各业主可通过生态环境部、省生态环境厅、台州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和浙江政务服务网、浙江省投资项目3.0平台等途径网上申报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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